建设局拍地 局长14岁侄子中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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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12 宁夏日报 | |||||||||
2002年8月27日,陕西韩城市城乡建设局将一块共205平方米的土地以68.9万元的价格拍卖,用途为“环卫设施兼商业用地”。 从土地拍卖合同落款签字看,这份合同的买方叫杜龙。当时杜龙还未满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一个不满14岁的孩子缘何会签一笔近69万元的合同?
“不满14岁的亲侄子充当买主,这实在耐人寻味。”韩城市市民无不疑惑。原来,这块土地的真正使用者是杜龙的父亲杜振刚,而杜振刚则是韩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杜振山的亲弟弟。 2004年4月,杜振刚在以儿子的名义购买的土地上开始施工建设一座“口腔专科医院”,开工不久就遇到了韩城市客运总站的阻止,理由是这块土地使用权属韩城市客运总站,有韩城市政府1994年为他们颁发的土地证为证。 此后,经韩城市政府协调,韩城市客运总站将原登记在自己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部分土地转让给韩城市城乡建设局,然后由韩城市城乡建设局将该地转让给杜振刚使用,韩城市客运总站收取了68.9万元的转让费。到2004年底,这座5层高的“口腔专科医院”建成完工,但杜振刚至今没有该地土地使用证,因此,该建筑物也就成了违法建筑。 2005年8月25日,韩城市客运总站人员在韩城市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客运站北侧新建楼房的占地进行了实地测量。按拍卖合同,杜振刚花68.9万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净用地面积是205平方米,而他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是233.16平方米。就这些问题,客运站多次向韩城市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反映过,也采取了诉讼的办法,但至今没有结果。据《华商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