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委通报8-31塌陷事故伤亡情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17 乌鲁木齐晚报 | |||||||||
9月2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建委向新闻媒体通报了“8·31事故”的伤亡情况。此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9月1日,乌鲁木齐组成了“8·3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初步调查结果为:8月31日12时30分,正在施工的徕远广场B1B2区剧场顶楼井字梁两个班组整打混凝土时,配楼的第八层顶部约十几块模板突然塌陷。事故发生后各部门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
这6人均是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其中,死者叫何正强,34岁;曾秀华(女,32岁,重伤)颅骨骨折;李仕文(46岁,重伤)左腿骨骨干骨折;何良达(30岁)复合性外伤;张海英(女,32岁)股骨外伤;何华(37岁)头部轻伤。 乌鲁木齐市建委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刘怀全说,徕远广场工地上发生坍塌事故后,市建委当即责令其停工,并查封了工地上的钢管等建筑材料,进行取证。经查实,当时是徕远广场剧场顶板井字梁上两个班组打混凝土时发生的模板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估计有3点:立杆间距与设计不符;剪刀撑未按照设计要求搭设;扣件及钢管有质量问题。 刘怀全说,虽然市建委等职能部门一直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监理公司及安全监督机构经常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但是在乌鲁木齐还时常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从乌鲁木齐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来看,90%以上都是由于高处坠落、坍塌、起重机械造成的伤亡事故。 今后,乌鲁木齐市建委安全监督管理处主要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2.开展专项整治,“以两头带中间,全面提高整体水平。”3.提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选活动,对好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对较差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对其暂扣或吊销建设许可证。 另外,市建委对2005年乌市另外四起建筑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目前,徕远广场仍在停工整改,而“8·31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005年乌市建筑伤亡事故统计 1.2005年5月6日17时40分左右,在徐州通域集团公司施工的新疆体育中心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2005年5月25日23时10分左右,乌鲁木齐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美·文轩家园小区幼儿园工程,发生一起模板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3.2005年6月21日20时左右,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广汇红十月三期10号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4.2005年8月6日19时15分左右,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广汇嘉丰园小区24号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5.2005年8月31日12时30分左右,新疆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徕远广场B1B2区工地,发生一起模板坍塌事故,造成1死5伤(其中2人重伤)。:(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王媛媛 实习生 吕文婷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