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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为当明星豪掷七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35 东北新闻网
  一张漂亮的脸蛋,一副高挑的身材,一颗幼稚的心;身为“玉米”和“盒饭”,她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星。而命运之神似乎也特别青睐于她:从去年秋季到今年8月下旬,她在春熙路上先后被三家“星探”公司相中。

  于是,为圆星梦,她背着父母借下高达数万元的债务———9月2日,当“星探”公司再一次向她索要1万余元“服装费”时,她如梦初醒。

  1 春熙路上 两遇“星探”

  9月2日下午1时过,本报接到一个少女的求助电话:她先后被三家“星探”公司以“包装费”的名义收走整整7万元钱,她想找他们退钱!
少女为当明星豪掷七万(图)
  图片说明:记者陪同小敏(右)去报案

  10分钟后,记者在春熙路中山广场见到了小敏(化名)。她的确非常漂亮,身材丰满高挑,长发披肩,眼睛很大,鼻子挺拔而秀气。

  据小敏说,去年秋季,她在春熙路上闲逛时,就被一个“星探”看中。今年8月,小敏又在春熙路被另一个“星探”看中。

  结局 3万多元钱全打了水漂

  “(第一家)公司让我先后缴了1.4万元钱,可没过几天,那家公司就不见了。”

  “(第二家公司)一共收了我两万多元钱。可除了给我拍了几张照片,教我走了几步台步,什么也没为我做。”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 刘丽莉]1

  2 “星探”再次从天而降

  8月25日下午,小敏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该男子自称是四川榕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星文化”)的“星探”,约她次日前去签约。小敏问对方是如何知道她的手机号的,对方笑着说“我们自有渠道,你就别问了”,单纯的她也就没再追问。但有了前两次的教训,这次她决定不再上当。

  8月26日上午,小敏空着手到了位于阳光酒店601室的“榕星文化”。公司虽然简陋,但满墙的艺术照和剧照却让她感受到了一种特殊的氛围,她很快就身不由己了。“有一个策划总监艺姐姐,她的口才真是太好了,一会儿就把我说昏了。她说凭我的长相和身材,要不了多久就可以让我红,可她说要想签约,必须先缴3万元拍MTV宣传带。”

  第二天,小敏兴冲冲地到公司缴了钱,签订了委托合约。小敏满以为她从此就可以步入演艺圈,并迅速蹿红了,不料9月2日,“榕星文化”又要求她再缴一笔服装费,“公司说我的服装不好看,要为我订做一批服装,叫我至少再缴1万元以上。”

  小敏去找朋友借钱时,在电梯里,她遇了到另一个也被该公司相中的女孩。短短的交谈中,小敏突然意识到不对:同样是包装费用,为什么公司只要求这个女孩缴498元,而她……她这才想起,“榕星文化”有个员工有些面熟,似乎曾在第二家星探公司工作过。她越想越不对劲,终于鼓足勇气拨通了本报热线。

  根据小敏叙述,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被三家“星探公司”收取了7万元钱,但小敏手头却连一份合同和收据都没有。由于弄不清该公司的性质,记者带着小敏前往春熙路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官当即换了便装前往阳光酒店调查。据调查,该公司是一家刚成立的新公司,证照齐全。

  9月2日下午5时,记者以小敏姐姐的名义,前往“榕星文化”。一位穿粉色套裙的中年妇女接待了记者。据小敏介绍,这就是该公司策划总监艺蓝女士。

  听说记者要来帮小敏支付两万元“服装费”,艺女士非常热情,不停地夸小敏:“她是目前我们公司艺人中条件最好的,我们已将她定为我们的红牌艺人,有什么出场机会,第一个给她……”

  在记者的要求下,艺女士给记者看了与小敏签订的一份委托合同和一份“动感资料协议”。双方约定,该公司为小敏的形象推广人,合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为小敏制作MTV,费用为3万元整。而在签约人的个人资料一栏,则明确注明小敏的年龄为“15岁”。公司起先死活不肯将合同给记者,记者只好谎称拿着合同好找赞助才将合同带走。

  结局 合同涉嫌欺诈

  鼎立律师事务所施杰律师表示,该合同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小敏只有15岁,签订合同和协议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并签字,此合同只有小敏的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第二,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明确,例如只提到“动感资料制作费3万元”,拍多长时间、在哪里拍、拍成什么效果等内容都没有约定,“如果公司只用家用摄像机给你拍几秒钟MTV怎么办?”第三,“动感资料协议”是一份打印好的格式合同,上面有“霸王条款”,如“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用,此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他认为,该合同涉嫌欺诈。(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编辑: 刘丽莉]

  2

  我简直不敢相信

  9月3日下午4时过,记者费尽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小敏的父亲。其父当时正在外面办事,一接到记者电话,他非常震惊,一再追问记者所说的是否属实,是否搞错了,随即马上乘出租车直奔本报。

  小敏父亲是一个衣着普遍的中年男子,皮肤黝黑。和他同来的还有小敏的哥哥,成都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敏父亲一直强压着心中的激动,但在接过女儿和“榕星文化”签订的合同时,双手还是不自禁地微微颤抖。

  小敏的父亲告诉记者,他们一家本是川北的农民,多年前举家迁往成都。这些年来,虽然在成都站稳了脚跟,但家境非常普通,根本不是什么大富之家:“我一个月只有800元工资,她妈妈一个月只有600多元工资,我们现在住的还是亲戚借给我们的房子。他哥哥在大学为了省钱,一日三餐都回家吃饭,天再热,也不敢买饮料喝,都是用塑料瓶从家里带凉开水去。我们万万没有料到她在外面居然会是这样!”

  他痛心地说,这些年他和小敏母亲忙着打工挣钱,对小敏疏于管教,“这孩子,还是挺孝顺的,人也聪明,就是爱撒谎,贪慕虚荣,不肯好好学习,总想着走捷径,一举成名。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听信那些星探公司,背着我们去缴那么多钱,签什么协议。”至于小敏的钱从何而来,他称自己不清楚,等把女儿领回家后,再和女儿好好谈谈。

  由于快到下班时间了,小敏父亲决定先去“榕星文化”退钱。下转14版

  花钱如流水 一饭掷千金

  初见小敏时,她告诉记者,她今年18岁,在川大中文系念书。记者问她,你一个在校大学生,哪来这么多钱?她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记者:“7万块钱很多吗?不会吧?别说7万块,我就是要一辆车,我的朋友也会高高兴兴地送给我。”

  据小敏说,这7万元是她平时攒的零花钱。“我爸是×局干部,妈妈在做生意。我爸特别溺爱我,我一个月的零花钱最少几千块,最多时几万块,最孬也有一千五。”但她始终拒绝透露父母的身份和姓名,更别说具体的家庭住址。

  当记者从“榕星文化”了解到她只有15岁时,她顽皮地看着记者:“我是骗了你,其实我刚初中毕业,正在外双楠一家茶坊打暑期工。我和你第一次见面,凭什么要给你说实话嘛。”

  相处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个孩子花钱非常大方,裤兜里随便一掏就是一叠百元大钞,动不动就要请客。据她称,在和“榕星文化”签约的当天,她就拉该公司的10多个员工去吃了肯德基,而在和记者见面的头天晚上,她请朋友吃饭就花了1300元。她似乎也知道这样不妥,不时仰头叹息:“唉,我现在这样花钱,将来要是挣不到这么多钱怎么办?”

  她非常认真地告诉记者,她很厌学,非常想休学一个学期,正在想办法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她指着脑袋一本正经地对记者说:“虽然这事很难,但你得动脑筋,好多事再难,只要多动脑筋就解决了。”

  为了能了解她更多的情况,9月2日晚,记者来到了她所说的那家茶坊。服务员证实她确实在该茶坊当迎宾,但对她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编辑: 刘丽莉]

  3(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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