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出台规定普通话测试不合格不能当公务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36 浙江日报 | |||||||||
本报杭州9月4日讯 (记者 高丽敏 通讯员 徐婕妤) 今天,杭州市城区首批公务员普通话测试正式开始。笔者获悉,杭州市语言工作委员会、市人事局即将出台的文件规定:公务员普通话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该市将在2年内对在职公务员完成测试,今后普通话合格将成为公务员录取的必备条件之一。 在杭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来自上城区的111名公务员首批接受测试。读字词、
杭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副主任王强介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9条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人事部有关文件也指出公务员普通话原则上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中对公务员普通话均有要求。杭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今年11月又将迎来国家语委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市里就趁热打铁进行了公务员普通话测试。 |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