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贼” 一周连抢三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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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2:3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近日,上海青浦区抓获了一个用自行车抢人钱物的人,这名“飞车贼”日前被青浦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徐某三年前来沪务工。去年下半年,他因赌博欠下了不少债务,就想在自己居住地附近找机会抢钱还债。再三寻思后,他决定向自己周围经常上下夜班的来沪务工者下手。去年10月14日晚上8点多,他骑了一辆自行车尾随在一名同样骑自行车的下班女工后面,故意把对
青浦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徐某以暴力或自行车撞击等方法,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作者:焦晓虹通讯员 武春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