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暗藏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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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2:3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赵先生最近接到了房产中介的通知,有人对他挂牌的田林路上的一套房子有购买意向。双方接洽了几次后,对方表示愿意购买,但是希望和赵先生签两个合同,一个是正式的,上面写的房价低一些,这样双方可以避税,另一个是私下里的合同,写实际交易价格。赵先生有些拿捏不准了。 赵先生和买主最后谈定的房子价格为58万元,对方对这个价格也表示认可,但是希望
上海尚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天源表示,目前房产交易税值提高后,一些房产买卖双方都动起了“避税”脑筋,签订阴阳合同是一些人愿意奉行的方式,但是阴阳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显而易见。因为实际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只有正式在产权交易中心认可的,同一房产只认可这样一份买卖合同。虽然将房屋的交易价格降低,在缴税时便宜了一些,但对方若趁机钻空子,不履行实际价格时,卖主将陷入比较麻烦的诉讼当中。作者:记者王凤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