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本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3:30 首都之窗

  2005年起,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全市农村地区全面实施。只要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的农村夫妇;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现无子女的都可以申请这项奖励扶助。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2005年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全市将以多种形式宣传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让群众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得到奖励扶助金、可以得到多少奖励扶助金、得不到怎么办,让群众监督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这项措施不仅有利于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而且将为那些当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而今在养老方面面临困难的农村老夫妻解决实际困难。(赵婷)(来源:北京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