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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地下保单案悬而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3:56 法制早报

  法律对“地下保单”无能为力?

  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境外保险公司代理人不得在内地展业,但郭春霞在衡阳的业务绝大部分都是2004年圣 诞节在香港完成缴纳保险费和签定保险单的,她完全可以说未在内地展业。而且未经批准到内地销售境外保险属于非法,但是 否构成犯罪,相关法律中却没有明显的条文界定。用衡阳保险协会曾经接触这个案子的有关人士的说法,在这个案子当
中,内 地法律目前无能为力。

  □本报记者夏春春发自北京

  今年4月份,湖南《三湘都市报》发表了一篇名为《地下保单狂骗衡阳富婆圈》的文章,是内地为数不多的“地下保 单”投保人主动报案的案例之一。该案在给当地的司法机关和保险监管部门出了个大难题的同时,也给那些买了和将要购买“ 地下保单”的人提了个醒:“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境外保险法律的保护,出现了纠纷,可能求告无门。

  湖南衡阳保险协会有关人士告诉《法制早报》记者,该案例中投保人主动报案的目的,其实只是想吓唬一下香港的代 理人,希望她说真话,代理人从拘留所出来后,他们还有联系,因为保单依然有效。由于检察院不认为这个案子可以定为“欺 诈罪”,而我国现行法律对“地下保单”的有些行为也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检察院最后将该案推给湖南省保监局。湖南保监局 办公室谢校初先生告诉《法制早报》记者,这个案子的解决方案还没有,何时出来也没有时间表。换句话说,此案目前已成“ 悬”案,悬而未决。

  衡阳“圣诞保单”案

  郭春霞原本是内地居民,但是在向衡阳的富婆朋友们推销香港国卫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时,已经取得香港户籍,成为 香港公民了。众所周知,“地下保单”源头基本上都来自香港和澳门,而香港是内地“地下保单”主要的发源地,因为几乎世 界上的每家保险公司在香港都有分支机构。

  近几年内地有钱人到香港旅游购物的人数与日俱增,郭春霞由于有过当导游的经历,认识了不少内地有钱人,其中李 女士等一批来自衡阳的女富婆们跟她建立了相当深厚的友谊,她也赢得了这些女人们的信任。

  2004年底,李女士等与衡阳富人圈的一些朋友前往香港过圣诞节。就在这个节日里,他们在郭春霞的鼓动下,对 她推荐的险种包括“真智珍宝人寿保障计划”动了心,并分别交纳了几万、十几万不等的保费,而且都是用美元支付的。

  他们之所以动心,很大的原因是这些险种有很高的回报。同时,与国内保险公司的费率比起来,这样高的回报,保费 却很低,并且还被告知这种保险不仅有意外医疗保险、海外资产证明功能,还有储蓄养老功能,连续存10年,共存100多 万元保费,20年后可以领取300多万元。加上他们有将子女送出国的念头,这种保险据说可以做留学和移民所必需的资产 证明和财产质押。从各方面来讲,这样的险种非常完美。

  据这些投保人后来介绍,因为这份保单的合同条款多是英文和繁体字,加上香港的保险术语与大陆有些差异,他们当 时并未仔细阅读保单中的协议条款。

  但是,这份圣诞保单在2005年3月突起波澜。其中一位投保人决定好好研究这份保单所列条款和对险种的介绍, 研究后发现有些不对劲。比如,附在保单后的公司资料充满夸张之词,还有大量恶毒诋毁攻击国内保险业的语言,特别是保单 中手写的生效日期在保单签定之前,也就是说保险可以提前生效。秉着“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的理念,这位投保人直觉这份 保单有问题,便决定联合其他投保人弄清楚这件事。虽然郭春霞极力强调这些保单“在内地不违规,在香港也合法”,但是并 没有打消朋友们的疑虑。

  湖南保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谢校初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份提前生效的保单业内称为“倒签保单”,在国 际上是违背通行的保险原则的,在国内也是严厉禁止和严重违法的行为。

  3月中旬,郭春霞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衡阳警方正式拘留,此案很快被移交给当地检察部门。

  是否犯罪法律未有条文界定

  虽然“地下保单”在国内规模不小,涉及区域和范围都很广,但是极少有投保人报案的,据当地媒体报道,湖南省内 和国内都是第一次处理这类案例。

  湖南保监局办公室谢校初很谨慎地告诉《法制早报》记者,湖南省内的确可能存在不少“地下保单”,但他们绝少接 到报案,所以无法确定有在湖南省有多大的“地下保单”规模。但是郭春霞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显示,她在衡阳的客户就有 十几个人,保费每年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这些人在内地确实算是有钱人。

  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境外保险公司代理人不得在内地展业,但郭春霞在衡阳的业务绝大部分都是2004年圣 诞节在香港完成缴纳保险费和签定保险单的,她完全可以说未在内地展业。而且未经批准到内地销售境外保险属于非法,但是 否构成犯罪,相关法律中却没有明显的条文界定。

  用衡阳保险协会曾经接触这个案子的有关人士的说法,这需要专门给出相关司法解释。不过在这个案子当中,内地法 律目前无能为力。

  衡阳方面有消息人士向《法制早报》记者透露,郭后来被释放了。这件事之后,香港国卫保险公司组织这批投保人进 行了“免费香港一日游”,带他们参观了公司的办公场所,极力证明自己的正规。这些投保人也只能信他们了,“毕竟他们只 是担心这是一场骗局”。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单的周期性,使得很多时候发现问题要在数年之后。那时候,可能沧海也变 成桑田了。

  “地下保单”维权难

  而这个事件中的香港国卫公司正好有这样的案例在身。据《金融时报》报道,在广州开服装店的两位女士1997年 在该公司投保了寿险,7年之后的2004年,发现自己的“地下保单”突然变脸。不仅“高回报”的梦想破灭,她们还必须 赴香港讨回被违规收取的保费。期间,两位女士向香港保险监理处和香港保险业联会投诉,香港保险业联会也要求国卫保险公 司全额退还保费,但该公司坚持只退回保单现金价值,两位女士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销售“地下保单”的代理人大多是内地迁到港澳的人,对港澳和内地非常熟悉,而内地向他们购买境外保险的人,往 往对香港和澳门保险基本情况一无所知,完全凭着对代理人的信任,将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的保费交给他们,最后结果 只能凭运气。运气好的,签的是比较正规的境外保险机构的单子,保险公司会按保险条款办事;如果运气不好,拿不到理赔金 不说,还要走上漫漫境外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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