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南律师罗秋林告衡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3:57 法制早报

  律师会见权行政复议首例获胜

  □实习记者赵矗

  “事先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中国律师因为会见难申请行政复议成功的第一人。”8月29日,湖南天戈律师 事务所的罗秋林这样告诉记者。

  遭遇会见难

  去年12月27日,罗秋林律师受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羁押在衡阳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伍某的代 理人。罗秋林律师当日携各种证件与另一同行来到衡阳市公安局禁毒一大队,要求会见当事人。但是衡阳市公安局禁毒一大队 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为由,要求罗秋林律师到市局法制办盖章同意,并出具《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

  对于禁毒一大队的要求,罗律师解释说:“这一要求显然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 问题的规定》中表述得很清楚,除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侦查过程需要保密根本就不 能成为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理由。”

  由于被无理拒绝了会见请求,罗秋林律师很快向市公安局督察室、法制办提出了投诉,希望能通过投诉解决问题。在 投诉之后,罗秋林律师几次去要求会见当事人,都被他们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了。

  “吃也不嘴短”坚持行政复议

  在几次会见要求被拒绝之后,禁毒一大队的队长终于答应安排罗秋林1月26日上午9点和当事人会见,这距离罗律 师第一次要求会见已经过了整整一个月。“1月26日上午9点,我准时来到了禁毒一大队,几个民警正在办公室里打麻将。 我提出会见的事,他们居然说‘没看我们都忙着呢嘛’,把我轰了出来。我去找禁毒一大队的队长,他却说今天队里的干警都 出去办案了,没法安排会见。”一怒之下,罗秋林律师于1月28日向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

  在得知罗秋林律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后,禁毒一大队民警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开始寻求和解。“因为行 政复议会是作为考察他们工作的一个指标,影响到他们年底的奖金,所以他们开始找我和解,我就是不同意。”罗秋林律师说 :“我当时想的也简单,这次问题虽然可以解决,但是衡阳一共有324名执业律师,都会遭遇会见难。我就是要为这个会见 难的问题叫叫真。他们请我吃饭我也去,但是撤销行政复议我就不答应。”

  一个相熟的长辈也提醒罗律师,“常言道‘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你这样吃了人家的请,还坚持不撤销行政复 议不太好吧”。但是罗律师却认为自己“吃了嘴也不短”,坚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次的问题。

  会见难由来以久

  因为会见难而申请政府行政复议,对于罗秋林律师来说并不是第一次。去年年初,他就曾因此问题而向湖南衡阳市政 府提出过行政复议。但是那一次公安机关在得知他提出行政复议后,马上改变了态度,安排他和当事人见面。

  “当时我就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公安机关意识到问题所在,又进行了解决,那么我也就不要太追究了。” 罗秋林律师谈到第一次撤回行政复议时说,“在衡阳,律师会见难问题是老问题了,真的让人很烦躁,身为律师你总会遇到这 样的事情。即使在全国律师界,会见难也是律师‘三难’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之首。大多数律师在遭遇了这些困难后,出 于种种考虑,都会运用私人关系等其他途径解决问题。这也成就了我成为中国律师因为会见难申请行政复议成功的第一人吧。 ”

  行政复议成功

  2005年8月5日,衡阳市人民政府正式送达了于2005年4月1日作出的衡复决字2005-5号《衡阳市人 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就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提交的、有关衡阳市公安局侵害律师会见权一事做出裁决,确认 衡阳市公安局要求申请人——代理律师,在会见非涉嫌国家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时须经其同意并出具《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 件犯罪嫌疑人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了律师的非限制性会见权。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在代理律师提出申请与犯罪 嫌疑人会面之后“不及时派员与申请人一同会见犯罪嫌疑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这是全国第一例政府确认公安机关侵犯律师会见权违法案件,也是律师会见权的合法权益首次通过司法程序得到合法 维护。

  在解释这一决定时,衡阳市政府法制办的朱先生表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行政复议审查,衡阳市政府根据法律原则, 遵循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复议决定。

  律师

维权需要大家努力

  在拿到市政府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罗秋林希望市律师协会能给本市每一位执业律师发放一份。“维护律师权利 不是我一人能做到的,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他希望借此机会,呼吁同行们群策群力,积极维权。

  罗秋林说,市人民政府此次的行政复议决定让他感到高兴的同时却也并不意外。“这次行政复议的结果充分体现了我 们政府依法行政的巨大决心,它有充足的理由让我们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一个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我个人也有信心在维权的 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