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起大案敲响安全警钟 鄂展开民用爆破物品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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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4:54 公安部网站 | |||||||||
8月发生的两起抢劫、盗窃民用爆破物品案件中,一批炸药、雷管等流失,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为严守民爆物品的安全之门,湖北省公安厅于近日发出通知,一场为期1个月的全省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已全面铺开。 8月14日,湖北省连续发生抢劫、盗窃民爆物品案:8月14日凌晨,湖北宣恩县一民爆物品仓库的保管员被杀,仓库门被撬开,48公斤铵梯炸药、400枚火雷管等被抢;当晚10时
为防患于未然,湖北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各地民爆站储存仓库、爆破队临时储存点、露天爆破和井下爆破施工点、重点工程爆破工地等,包括其储存硬软件是否达标到位、爆破员目前手中持有雷管编码和数量、已关闭的“三小企业”是否仍在进行爆破施工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对已建的小型民爆仓库要再次进行核准,凡是外部安全距离不达标的,一律迁址重建;农村民爆物品管理不合格的,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对外来涉爆从业人员要登记备案。 湖北省公安厅强调,对发生盗、抢案件的从业单位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因公安机关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建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