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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保厅表示 肝移植有望纳入医保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5: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乙肝人数全国第一,被称为“肝病大省”,故此应把能延续肝病晚期患者生命的肝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斥药费纳入公费医疗和基本医保报销范畴。对于广东省政协委员的这一提案,近日,广东省劳保厅等答复表示,正在对此进行调研测算,争取早日将其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畴。

  政协委员肝移植费用高却不纳入医保

  邹月照等委员表示,广东素有“肝病大省”之称,乙型肝炎发病率17%,超过全国10%的平均水平;乙型肝炎人数全国第一;接近五分之一的人携带乙肝病毒。肝移植的临床应用,让原无望生存的乙型肝病终末期的患者面临重获生命的机会。然而,在我省能获得肝移植机会的患者人数与庞大的应接受肝移植的患者队伍相比,显得十分稀罕,更多肝病终末期患者不得不无奈地走向死亡,因为他们无法支付高达20万至30万元的肝移植费用和术后长期抗排斥的药费首年约5000至1万元,之后递减,这些都是不纳入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障的。而很多变卖家产或不惜举债的肝移植受者,虽然暂时获得了新生,却因沉重的药费负担而过早地劳累或自行减药或没按医嘱定期随诊或营养缺乏,影响了身体健康的恢复。更有很多肝移植受者的家庭,也因此陷入严重的贫困境地。

  省劳保厅争取早日把手术费纳入医保

  近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表示,由于肝移植手术不及肾移植手术成熟,加之费用昂贵,存活率较低,故国家暂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为解决这部分参保病人的手术费用问题,省劳保厅和卫生厅等正在抓紧对这个项目进行相关调研和测算,并争取征得劳动保障部的同意,早日把肝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畴。关于术后药费报销问题,今年6月劳保厅已将“巴利昔单抗注射剂”等6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并限定用于肝、肾器官移植抗排斥用药,以保障这部分参保病人术后的用药需求,减轻他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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