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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若遇骚扰怎么办?隐私被偷可上告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5: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真是太可怕了!顾客购车的个人资料、个人隐私可以成为“商品”,可以进行倒卖,购车之日,也许就是资料外泄之时,那购车者利益如何保障?这种盗卖顾客资料或外泄顾客资料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的詹大明律师说,未经允许贩卖车主个人资料包括两个范畴:其一属于商业机密,这主要针对企业而言;其二属于公民隐私权,这主要针对公民个人而言。
但车主自愿填写资料是为了企业跟踪服务或维护,不论是谁贩卖都属于非正当使用,从而对当事人造成直接或潜在的损害。

  詹律师表示,我国宪法有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对于私人号码、地址等客户资料还未有明确的规定。但社会广泛认为,因盗取个人资料而干扰到当事人的安宁,从而造成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失,均属于侵犯隐私权。

  詹大明律师提醒,当生活中遇到因为个人隐私被侵犯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时,可以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向法律部门求助,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侵害隐私权案件的处理是由受害人为主体进行诉讼,法院受理后根据其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一般是强制被告停止使用个人资料,并向原告道歉,且对其造成的精神、物质损害进行相应的赔偿。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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