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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自带用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9月4日,省教育厅就高校学生公寓用品采购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原则上由学生自主购买,学校不得强制代购,允许学生自带公寓用品。高校根据学生的需要,为方便和服务学生,统一代购学生床上用品和日用品,须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代收的学生公寓用品费用,必须单列收费窗口,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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