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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煤矿事故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2:1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并已于2005年9月3日起施行。

  特别规定明确规定了最容易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15项重大隐患。煤矿凡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的,就必须立即停产,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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