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52民工讨回近4万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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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郝绍彬陈旭)近日,綦江法院执行人员千方百计,为52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4万元,受到群众好评。 今年5月初,宗某等52位民工与綦江某建筑公司劳动关系争议一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该建筑公司依法应支付52位民工共37485元工资。
为促使老赖尽快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办公室场所的空调、电脑、沙发等价值4万元的财产。但案外人张某以查封物系其个人财产为由提出异议。 法官把查找财产线索的重点放在建筑工地和发包单位上。数次查到相关债权、财产等,皆被有关人员提出异议。承办法官不弃努力,8月9日通过县建委查明,被执行人竟在某银行有存款10万元,是其承建某工程时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最后,法院用此保证金兑现了民工白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