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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规范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薇)为规范刚刚开学的各类学校收费问题,昨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重申各项教育收费标准。

  市发改委强调,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高等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
”、“补考费”、“重修费”、“定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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