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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行宿舍任意挑,你让我咋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3:34 山西晚报

  本报9月5日讯 (记者 程洁)一边是高校公寓划分成“三六九等”,以便学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经济实力能承受的住宿标准;一边是学校为了便于管理,要求学生集体住宿,这样高校公寓分级选择就成了“水中月”。高校纷纷开学,又有大批的大学新生走进他们心仪已久的象牙塔!这个难题再次摆在人们面前。

  “我是一名来自贫困山区的大学生,马上就要到学校报到了,听说学校的公寓费还
有不同的等级,可是随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来的考生入学须知上,只有一个标准,我想选择最便宜的住,不知道行不行?”今日上午,吕梁兴县一即将走进大学校门的学生李华拨打本报热线进行咨询。这一问题也同样困扰着我省其他贫困大学生,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省教育厅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省高校学生公寓分为甲类和乙类两个级别。甲类公寓是指在2000年1月1日以后,用自筹经费建成的学生公寓。甲类一级的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200元,房间里居住4人及以下,每人配置单人床、写字台、衣物柜等,楼内还有洗衣室、专职门卫、传达室、保洁人员;甲类二级1000元,居住4-5人;甲类三级800元,居住6人;甲类四级600元,居住7-8人。乙类公寓是指在1999年年底以前建成的学生公寓,乙类一级每学年1000元、二级800元、三级600元、四级400元。

  既然高校公寓有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学生就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可是高校却对此说“不”。记者走访了省城多家高校后勤管理处的负责人,均表示,学生根据自己经济实力选择公寓在目前还不可能实现,因为这样不利于学校集中管理,只能是按系按班级集中住宿,收费标准自然也只能“一视同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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