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一名台湾学生 国家补助高校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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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5:01 东方今报 | |||||||||
厦门消息从新学期开始,中央财政将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地方高校招收台湾学生给予专项补助,每招收一名台湾学生每年补助人民币8000元。考虑到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实际培养成本,为鼓励招收更多台湾地区学生,国家财政对招收台湾学生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每年的招生数量据实安排财政生均定额补助。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等6个不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省市应按照中央财政定额补助标准,对招收台湾学生的本地所属高校给予专项补助。08W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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