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字号”人员入股煤矿未撤资一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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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5:01 东方今报 | |||||||||
新华社重庆9月5日电重庆市纪委、煤监局等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逾期未撤资或继续投资入股一律就地免职。 通知中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即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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