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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对“一把手”限权不如削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25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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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9月5日报道,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出台新规定,对党政“一把手”的“人权、财权、事权”作出了限制。

  虽然限制人权和事权也是监督“一把手”之要举,但笔者细读该报道,感到关于这“
两权”的设限规定跑不出“炒旧饭”的怪圈。不外乎是什么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防止“一把手”一人说了算云云。倒是其财政审批权的设限引人注意。俗话说,管好钱袋子,带活一班子。该《规定》指出,“一把手”无权审批财务。其核心之举,是确定一个班子成员行使日常财务签批。平时,我们见惯了“一把手”大笔一挥、万金销账的景象,如今,杭州一拳击落“一把手”掌中的签字笔,不用说,这一招颇有新意。但操作起来甚难!按目前的干部配制体系和官场“生态”,新确定的“审批成员”真能超脱于“一把手”之外秉公而断?是有可能,但玄乎!“一把手”完全可能掌控着“审批成员”升降的大权,而将“审批成员”作为一块脱责的“挡箭牌”。就算此“审批成员”是个“财经包公”,但是,如果没有一种长效的公众和财政监督体制作坚实后盾,我看,“包公”的黑脸完全可能在“官场邪风”的席卷下变成红脸。而且,在财政支出签字报销的体制外,还寄生着一个久治不绝的“财政怪胎”—————“小金库”。我们知道,能潇洒自如于“小金库”者,当是“一把手”莫属。郑州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志忠就是典型一例,他除了大肆贪污外,还在单位财务室私设4700多万元的“小金库”,任意从中提款挥霍。显然,坐在“小金库”门口的小会计只是胡志忠的“私人家丁”罢了。当群众的“监督眼”无法抵达权力运行的现场时,当“问责风暴”未至官员乱花财政资金的办公桌前就变“和风细雨”时,不管是“一把手”、“二把手”还是其他什么人,握签字笔的手就有可能不会因敬畏公款而有所顾忌。如此,乱花财政资金,任期一满,“一把手”完全可以打着“领导班子集体意见”的招牌拍屁股走人,将烫手“山芋”扔给接任者,到别处做官去也!实际上,“世上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在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推进各项工作之本。我们首先要靠制度形成的“问责风暴”来约束官员的行为,使其依法行政。另外,要让公众的发言权成为“一把手”身边的“削权刀”,而非将“权力设限”于领导班子这样的小范围内。(周明华)

  作者:周明华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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