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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今起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31 潇湘晨报

  本报讯提醒市民切不可图方便而乱穿马路。从今日起,长沙交警部门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对不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而乱穿马路的,交警部门可依法处以50元罚款;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将被拘留15日。据悉,五一大道是重点整治路段。

  8月25日以来,长沙交警部门发布了相关通告,并制定了相关方案,在五一大道、芙蓉
路、韶山路等城区主干道上设置23个整治点,安排民警、交通协管员在整治点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马路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长沙市交警支队徐波跃支队长介绍,通过前段时间的宣传和整治,城区主干道上行人交通违法现象有所好转,但还是有不少市民图一时之便乱穿马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部门本可对其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整治前期以教育为主,未施行罚款措施。

  根据整治方案规定,今日起,交警部门将通过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行人乱穿马路的行为进行整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处罚时,值勤交警将开具简易处罚程序决定书,当事人须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缴纳罚款的,将开具缴款收据。对不服从管理、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交警部门可依法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

  刘 翼 高 攀 肖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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