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献血者用血贵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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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7:5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广州市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的人,用血除了支付输血费外,还要交纳3倍的用血互助金。昨天,记者就广州实施的用血互助制度采访我省血液中心时了解到,这一制度在我省同样实施,只是互助金只与输血费相等。 江苏省血液中心血源科科长赵建丽表示,我省对献血者实行“献一还三”的政策,即献过血的市民,自己和家人在需要临床输血时,可由血液部门报销使用3倍的献血量,如果献
作者: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