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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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0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9月5日讯 (记者彭敏高虹特约记者王素芝)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规委”)第三次会议今天在省委第一会议室召开,上会评审的五项规划全部获得通过。省委副书记、省长卫留成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昌元参加会议。 会上,省规委审议通过了《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澄迈县老城片区城市总体规划》、《神州半岛地区总体规划》、《海南省城镇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和《海南省城镇污
据了解,在去年12月召开的省规委第二次会议上,澄迈县城市总规由于对琼北地区城镇群的整体发展以及与海口市的经济关系等方面考虑不够,没有抓住重点、突出亮点而未获通过。该县今天提交的规划加强了与海口市城市规划的衔接。其中,老城片区成为了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区,此次审议通过后将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并上报省政府。 作为省重点规划控制区的万宁市神州半岛地区,其总体规划在会上获得了全票通过。该规划将神州半岛定位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态资源最优化利用的示范性旅游度假综合发展区”。此规划被委员们认为是近期以来的规划中,最全面、系统的区域性开发规划。 根据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由省建设厅牵头组织编制的《海南省城镇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和《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控制性规划》今天也获得省规委的充分肯定。卫留成指出,这两个规划对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贡献。海南要真正建成生态省、健康岛,垃圾和污水的科学处理至关重要。为此,“十一五”期间,政府将加大投入,同时鼓励企业投资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会上,省建设厅负责人还汇报了省规委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题落实情况。据了解,第二次会议后,有关单位完成了对《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的修改并已印发执行。省规委席位委员和专聘专家委员也已全部聘任到位。文昌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屯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洋浦开发区总体规划,已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其中《屯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颁布实施。上次未通过审议的澄迈县城市总体规划已由该县政府重新编制规划。 (见第三版) 作者:彭敏 高虹 王素芝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