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小区须四季有鲜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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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8:3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今后,要当选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小区就必须让它四季有鲜花。近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从明年起,我市将进行“十佳”园林式市街、“十佳”园林式小区和“十佳”园林式单位的评选,当选“十佳”的,可获奖2万。 据悉,凡1997年以来经市政府命名的市级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都可
《方案》还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标准,其中,园林的绿化美化为评选的重头,占到70分以上(总分为100分)。《方案》规定,总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其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应分别达45%%、40%%以上。同时,小区必须建立鲜花种植摆放长效机制,保证一年四季有鲜花,在重大节日必须布置时令鲜花。此外,小区的道路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99%%以上,亮灯率99%%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