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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1个工种列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0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了21个实行政府补贴的职业(工种)培训项目,职工参加培训后如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分别获得600元、800元、1000元的培训费用补助。这标志着我市开始建立紧缺人才经费投入机制,启动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绿色通道。

  根据《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办法》,凡具有海曙、江东、江北、镇海、
北仑五区常住户口的本市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实行政府补贴培训项目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培训,均可按规定享受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并将根据职工参加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经费补助标准。实行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职业(工种)范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确定公布。2005年9月1日起,实行经费补助的21个职业(工种)主要以机械制造、服装制作、建筑施工为主。据悉,今后,实行经费补助的职业(工种)目录将随着产业经济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变化作动态调整。

  据悉,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培训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实施政府补贴高技能培训项目的资质申请,经审核认定后,组织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已被确认为宁波市高技能培训基地的市属职业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可不再办理申报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到经资质认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待学员培训结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发放相应标准的培训费用补贴。

  新闻链接

  从本月起实行经费补助的职业(工种)范围: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车工、铣工、磨工、焊工、钳工、汽车修理工、家用电子(器)产品维修工、服装制作工、服装样板工、手工木工、防水工、砌筑工、钢筋工、中式烹调师、推销员(营销师)、眼镜定配工、眼镜验光员、维修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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