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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9月5日下发通知遏制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12 首都之窗

  9月5日,市发改委网站下发《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的通知》,重申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

  通知重申,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要继续保持稳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定向费”等
。高等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通知表示,从2005年秋季开学起,市发改委继续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无视法规规定,明知故犯的学校,不仅要依法处罚、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还要建议行政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王娜)(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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