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程序做出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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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32 首都之窗 | |||||||||
在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如果户口在本市迁移,其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关系也要随之转移。市劳动保障局9月5日发出对转移程序进行规范。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类型不同,通知对其养老金随户口转移的程序、手续做出了不同规定。例如,个人在职介机构存档的人员,需由本人持职介出具的转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收手续。而从外企退休的中方职工,要由企业为其办理交接
市劳动保障局同时要求,各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或转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要尤其注意审核与其养老金待遇的两份档案内必存材料:《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和《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清点无误后需由接收人签字。(雷嘉)(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