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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职工班车停靠点将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游庆辉

  本报讯福州市将重新调整市区原设定的出租车停靠点和职工接送停靠点。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全部确认可以继续使用和增设的临时停靠点后,将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再逐步调整完善。

  据介绍,福州市区现有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牌)496处、职工班车临时停靠点(牌)161处,部分停靠点已不适应现有交通条件的变化。这次调整将遵循以下六个原则:(一)市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可设置临时停靠点;(二)设置应以保证不同交通流的安全为前提,同时不能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尤其是公交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三)在旅馆、百货公司、交通枢纽点或其他较大型的人流集散点附近,可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停车车位排列一般采用平行式;(四)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应设在公交停靠站的上游至少50米处;(五)交叉路口(主干道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次干道)、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设置;(六)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设置。

  此外,对于混合道路、无机非物体隔离的道路,原则上不设置上述两种临时停靠点,但允许

出租车、职工接送班车靠右侧路沿停靠上、下车。在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出租车和职工接送班车应即停即开,不得逗留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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