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与自然和谐典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18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在2004年底成功“创模”的广东省江门市,又吹响了创建生态城市的号角。日前,由中国环境规划院、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编写的《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大纲》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大纲”中将江门市城市环境定位为“人与自然和谐典范、小鸟天堂”。对城市进行总体规划,划清“发展区”、“缓冲区”和“保护区”。对所有产业进行集中化发展,建立
专家组也对“大纲”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如“大纲”要突出本地特色;对企业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要与城市各项长远规划相协调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