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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与自然和谐典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18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在2004年底成功“创模”的广东省江门市,又吹响了创建生态城市的号角。日前,由中国环境规划院、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编写的《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大纲》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大纲”中将江门市城市环境定位为“人与自然和谐典范、小鸟天堂”。对城市进行总体规划,划清“发展区”、“缓冲区”和“保护区”。对所有产业进行集中化发展,建立
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降低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在所有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再搞挖山填坑、开山采石、大规模改造和破坏地形的行为,力求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和谐。同时,尊重自然赋予江门的各种地形、地貌,不去人为地改造一些自然景观。在治理城市河流水系过程中,不裁弯取直,不以人工化的不渗水表面代替自然土壤;在园林建设过程中,不追求大面积草坪、花坛,而是追求本地特色等。

  专家组也对“大纲”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如“大纲”要突出本地特色;对企业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要与城市各项长远规划相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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