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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样实施用血互助制度 未献血者用血贵一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53 龙虎网

  【龙虎网讯】广州市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的人,用血除了支付输血费外,还要交纳3倍的用血互助金。昨天,记者就广州实施的用血互助制度采访我省血液中心时了解到,这一制度在我省同样实施,只是互助金只与输血费相等。

  江苏省血液中心血源科科长赵建丽表示,我省对献血者实行“献一还三”的政策,即献过血的市民,自己和家人在需要临床输血时,可由血液部门报销使用3倍的献血量,如果献
血超过800毫升,献血者则终身免费用血。但是对未献血的市民,在临床用血时,同样和广州市一样,除了交纳输血费外,还需要交和输血费相等的用血互助金,不过,我省规定未献血者在用血后1年内,又参加了无偿献血,交过的互助金则将全额退回。南京市血液中心血缘科科长王宁武对此认为,通过互助制度促进人们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作者: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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