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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全面禁用氟利昂 对剩余制冷剂实施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3:5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孙天明 通讯员罗斌) 9月16日是第11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从这一天起,深圳将对剩余的一成左右的使用氟利昂制冷剂的产品实施禁令。今天,深圳市政府发布通告,对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作出部署。另外,国家将于16日当天在深圳召开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并为“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

  臭氧层遭到破坏在上世纪80年代前后受到重视,主要的消耗物质是氟利昂制冷剂以及
哈龙灭火剂等。国际社会积极开展“保护臭氧层行动”,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协调下,于1987年制定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得蒙特利尔议定书》,发达国家在1996年停止使用氟利昂,发展中国家在2010年停止使用氟利昂。中国于去年底承诺提前两年半即2007年7月前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氟利昂类消耗臭氧层物质。

  深圳市在1996年就完成了第一个氟利昂类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项目,到目前为止,深圳的清洗、烟草行业淘汰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仍在使用氟利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大约占10%左右,主要在制冷行业。

  今天由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主要规定在制冷行业加快氟利昂制冷剂的淘汰。要求从9月16日起,除用于维修用途外,深圳不得生产、储存、销售氟利昂类制冷剂以及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

冰箱、冰柜、家用空调、汽车、工商制冷机组等产品。同时开展对使用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工商制冷机组、中央空调等设备制冷系统的替代和改造工作。另外,从明年1月1日起,有关维修单位应当在维修时对氟利昂进行回收。

  市环保局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一些主流产品在此前都已经替换,这次禁用和替换范围较小,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不大。

  市环保局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制冷产品时不选用含有氟利昂制冷剂的产品,尽量购买大企业的主流产品,目前仍在使用氟利昂制冷剂的单位,要尽快制定出淘汰计划。市民如果发现有企业继续生产使用氟利昂制冷剂,可拨打12369热线举报。

  另据了解,16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当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国家环保总局以及深圳市政府将在深圳召开纪念大会,同时为第三届“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市环保局监督处负责人表示,选择深圳召开此次会议一是因为深圳在此前淘汰替换消耗臭氧层物质方面做得不错,一方面是因为深圳的淘汰替换任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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