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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新闻今天说(05-9-06)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天的新闻今天说

  

  我觉得遇到这样的事最好是打110

  19:30高先生:我看了晚报的报道《我们经历过,特别理解李卫国》,想说一些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李卫国这样的行为现在行不通了,我曾经教导我的孩子说,你要是看到这样的情况,你不要上去帮忙。因为你要是把小偷打伤了,你必须到医院垫付医药费,还要到派出所做笔录,到时这个小偷的医药费还要你出。我们中国的法律不建议见义勇为。你抓住这个小偷,这个人在法律上面只能算嫌疑人,你还不能起诉他,你要是伤到他,还成为故意伤害了。(热线员:如果是你或是你的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你希望有人来帮你吗?)我个人的感觉是希望有人来帮我,我是教育我的孩子和我边上的人不要去做。(热线员:如果他们出手帮你一把你就能把小偷抓住,但又没有帮你呢?)我冷静下来我能理解他们的做法。(热线员:这样你不觉得他们很无情吗?)不会的。我觉得遇到这样的事情要打110,这样也许还比较快。我们从小就被教导说要学雷锋、要见义勇为、要有良心,但是很多情况下是不能做的啊!(热线员:那你赞成李卫国的做法吗?)我还是赞成他的,但我觉得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啊!18:22周女士:我看了报纸,觉得见义勇为的这个小伙子表现太好了,太了不起了!他不是本地人,发生事情还能第一个冲出来。他救了别人,还被小偷插了好几刀,现在不但得不到别人的谅解,医药费还要自己出,我看了都气死了。我觉得见义勇为基金会是不是应该去关心一下啊!厦门晚报要多多宣传这个小伙子。

  我知道这滋味不好受 我理解他

  20:46洪先生:我看了今天的晚报,我要说让所有的见义勇为的人都要来支持李卫国。我曾经在2000年、2003年、2005年都在你们晚报被报道过,是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我不想出名啊!我想要和李卫国直接联系一下。我知道他这种滋味不好受,我理解他,无助的情况确实很难受,还有事后的舆论压力。但是,我能经受住,他那么年轻,我应该帮助他调整好心态,我有很多资料要给他。他对警察撒谎是很不好的事,再说,我也不能让他又流血又流泪。(林玉彬整理)

  我会大声地对同事说 这是我的朋友哦

  霏儿:晚报的工作人员:你们好!看了有关李卫国的那篇报道后,我觉得很感动,现在像他这种好人很难看到哦。我很想和李卫国交个朋友(就算不是朋友,笔友或聊友都行)。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骄傲,我会拿着晚报很大声地对我的同事说:这是我的朋友哦。我的基本情况是:女,泉州人,在厦门工作,芳龄二十。那是我的愿望,拜托了!帮我哦!(9月5日,电邮)(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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