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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劫财竟砍下好友头颅 少女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6: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一名花季女孩竟然为了几千元钱,残忍地剁下好友的头颅!近日,由于犯罪手段残忍,阿娟被韶关中院以抢劫罪处以无期徒刑。

  2005年1月,韶关曲江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在马坝镇一花园对面的废旧砖房里,发现一个用衣服包裹的女尸头颅!公安人员调查发现,死者姓刘,在韶关一家休闲沐足中心做技师。经过排查,办案人员很快将目光锁定在刘某生前要好的工友,18岁河南女子阿娟身上。

  据了解,2004年7月,阿娟从老家来到该家休闲沐足中心担任技师,和刘某一直很要好。但是,没过多久大家发现阿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常常偷拿工友东西,很快单位将她开除。然而,2005年初,工友们又看见阿娟出现在单位附近找刘某。经过几个月侦查,案件很快水落石出,凶手果然正是阿娟!

  原来,阿娟被沐足中心开除之后一直没找到工作。穷困潦倒之下,阿娟想到自己之前要好的工友刘某。2005年1月19日晚,阿娟来到位于韶关武江区工业路的刘某家门口,等待刘某。21点左右,刘某下班回来见到正在门口等待的阿娟。阿娟称无处可去,请求在刘家留宿一晚,刘立刻答应,当晚两人同床睡下。可是,此时阿娟并没有睡着,想到自己在外流离失所的日子,再对比刘某在原单位连连高升,不由恨从心生,决定杀死刘某,拿走她的钱财。

  凌晨1点左右,阿娟见刘某已经熟睡,便起身溜到洗手间找到一块磨刀石。走回床前,举起石头朝刘某头部狠狠砸去,连砸数下。见刘某昏迷,阿娟仍不放心,又到厨房拿了把菜刀,砍下刘某的头颅。随后,从刘某屋中拿走现金、手机和衣物一批,共计人民币3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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