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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卖房 开发商被告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六安电六安昌浩房地产公司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擅自对外发售商品房。六安市民纵浩在索赔未果后,遂将该公司告到金安区法院,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和购房款59995元。

  据了解,今年5月29日,纵浩与六安昌浩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世纪景园商品房认购书》一份,计划购买由该公司开发的皖西大道168号世纪景园2号楼1单元604室,建筑面积为72.
83+18.72平方米,房屋总价129995元。并约定签订认购书当日交付定金2万元,三日内付清首付19995元,余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并约定3日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纵浩说,认购书签订后,他如约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共39995元,但在5月31日签订购房合同时,该公司不愿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导致双方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他说,六安昌浩公司的欺诈行径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采访六安昌浩房地产公司行政部一位秦姓经理时,她表示,公司的负责人不在,不便接受采访。

  六安市房产局商品房预售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军说,六安昌浩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世纪景园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公司在世纪景园VIP认筹盛典中办理贵宾卡,收取购房定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六安市房产局对双方的纠纷曾两次出面调解,但由于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纵浩便将昌浩公司告上法院。他表示,六安市房产局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管,力求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涌泉 记者 鲁皖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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