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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查处两高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1: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楚天金报消息昨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原湖北省省委委员、襄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楚寅违纪违法案,原武汉市副市长李涛严重违纪案的查处情况,再敲防腐警钟。

  现已查明,1991年5月至2002年10月,孙楚寅在担任襄樊市委副书记、书记,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
、美元、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非法占有人民币2万元;收受礼金人民币、美元、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元;另对其折合人民币211.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孙楚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经湖北省委常委会决定,孙楚寅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开除党籍处分已经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在查处孙案过程中,湖北省纪委及襄樊市纪委对涉案的有关党员干部,视其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李涛在武汉市政府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0万元;收受礼金人民币8万元、美元4000元。鉴于李涛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能够如实交待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并经省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李涛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讨论,并经省长办公会批准,给予李涛撤销副市长职务处分。武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撤销李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职务。

  (秦璇 伍雁 陈孝辉)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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