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商贸行业成为秦市劳动部门监察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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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2:1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劳动合同不规范,最低工资难以实现;老板故意刁难,降低工资标准;管吃管住就可以“顶”部分工资……在就业竞争激烈的今天,也许不少人都有过吃“哑巴亏”的遭遇。近日,秦皇岛市劳动部门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存在故意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 据介绍,情况最严重的为餐饮、服务、商贸行业,其次为部分改制后的国企,另外
据了解,秦市在去年7月1日重新调整了最低工资后的标准为:市区每人每月520元,昌黎、抚宁和卢龙县470元,青龙420元。然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年多以来,仍有部分企业“阳奉阴违”,其原因除个别改制后的国企发不起工资外,主要是一些经营者法律意识淡雹劳动用工不规范,致使最低工资标准难以落实;更有一些经营者混淆最低工资概念,制订各种苛刻条件克扣部分工资,使劳动者的收入减少;同时,目前就业形势严峻,不少人被迫成为廉价劳动力也使经营者有恃无恐。 秦市劳动保障部门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专项监察活动,违规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特别是最低工资的不法经营者,不仅将受到依法严厉查处,还将被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建立最低工资监控举报体系,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监控举报情况跟踪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