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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将收回死刑复核权 增设三刑事庭专门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2:2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最高人民法院在目前刑事一庭、二庭的基础上已增设三个刑事庭,主责全国死刑案件的复核。昨日,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一名最高法院系统的知情人士透露,最高法8月底已正式发文,新增3个刑事审判庭,目前三个新增刑庭的主要负责人已经履新,法官也全部到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介绍,最高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正在草拟落实中
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计划,下半年将报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如果正常,最高法明年将收回死刑复核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此前向记者透露,最高法增设的三个刑事法庭,主要负责对各省高院上报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昨日,《广州日报》援引一位与会的最高法法官的话报道称,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最高法在复核死刑时至少会由三人组成合议庭,复核的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请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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