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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单位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2:3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6日讯(记者 傅晓峰)在我市严查违法旧村改造房的过程中,一些单位团购违法旧村改造房的事实渐渐浮出水面。对此,市监察局今天明确表示,对在旧村(居)改造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监察部门将严厉查处,对组织团购旧村改造房的单位,将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

  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坚决查处假借旧村(居)改造违法占用土地、侵害
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令第9号《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山东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非法批地、非法占地责任人的责任。依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建委《山东省工程建设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要求,追究越权审批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坚决查处在旧村改造中越权审批、违法审批行为,依据《济南市行政审批中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监察部门告诫,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纪律。监察部门将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在旧村改造中插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行为。对此次十部门联合检查违法旧村改造房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单位及其负责人,市监察局将尽快落实情况,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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