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逃贪官共有四种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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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4:04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9月6日,正在北京召开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将就“反腐败的国际合作”进行专题研讨,著名法学教授和资深检察官将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与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等为题发言。 专家透露,外逃贪官的主要去向:
涉案金额相对小、级别相对低的腐败分子,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级别高的贪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弄不到直接去西方大国证件的贪官,索性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等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暂时作为跳板,伺机过渡。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腐败分子会通过我国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06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