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同学玩耍出事故蹬人一脚致斜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4: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同学间在校园玩耍本是正常的事,但要把握好“度”,不然也会酿成事故。前天,渑池县仁村二中学生小平、小峰(化名)因玩耍时致同学眼睛伤残,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小平、小峰监护人及校方共同赔偿伤者5万元。

  今年暑假前的一天傍晚,小杰躺在学生宿舍楼走廊休息,小峰抱着被子从此路过,小平看见了,出于玩耍一脚朝小峰蹬去,猝不及防的小峰朝后倒去,重重跌坐在小杰的脸部,
造成小杰眼眶骨折,左眼外伤性垂直斜视,经法医鉴定为伤残八级。

  事发后,小杰共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因协商赔偿无果,小杰便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杰的伤是由于小平、小峰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其中小平起主要作用,小峰起次要作用。仁村二中疏于管理,对事故发生亦有一定责任,遂判决小平、小峰的监护人和仁村二中按50%、20%、20%的比例共同赔偿小杰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记者甲蕤通讯员李英责任编辑:任远飞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