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狂骗大学生4名头目昨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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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4:3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一农民撺掇3名大学生,组成传销组织,狂骗13省数十在校大学生,此案曾震惊全国(见本报7月29日19版报道)。昨日,渝北区法院一审判决:4名头目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情侣搭档”分别获有期徒刑5年半、3年,并被处罚金14万余元。 2000年11月至2003年2月,河南项城市孙店镇农民秦永军等人先后在广西加入传销网络。前年9月,秦和原西安交大思源学院学生辛俊涛、原西安一外贸学院学生赵晓民、原湖北
他们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为名,将13省的数十在校大学生骗入传销泥潭。其中,情侣关系的辛俊涛、赵晓民,两人发展的传销额共计162万余元,获业绩140940元。法院还判处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唐刘兵因受人指使,未获取业绩,罪名成立,但免于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