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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循序渐进不求一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据新华社电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作了修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日前就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

  楼继伟认为,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实际执行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一是根据所得项目分类按月、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与综合各项所得按年汇总计算征
税的制度相比,难以完全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二是目前个税征收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享受多次费用扣除而逃漏税收;三是工薪所得边际税率偏高、税率级距过多、税负不够公平;四是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长时间未做调整,与目前城镇居民实际生计支出水平有一定差距;五是存在部分地区擅自出台减、免、返税政策的现象,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楼继伟透露,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初步设想是:一、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二、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距;三、规范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四、努力创造征管条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力度。

  楼继伟认为,今后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将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因此,应树立长期改革思路,不宜要求一役全功。在目前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应该通过部分政策调整,重点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扣除额,二是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新闻链接无偿赠与住房可能征个税

  记者5日从税务部门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酝酿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的又一“动作”,将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以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征管。

  按现行税法规定,对个人之间无偿赠与住房主要征收印花税和契税两个税种,对于个人因赠与而转让房屋不动产的行为,赠与人在转让环节,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为避免国家税收损失,平抑房地产价格,正在酝酿的具体政策调整可能涉及以下内容:一是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将缩小;二是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将与契税同时征收。(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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