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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体育课走过场问责校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5:51 重庆晚报

  北京娱乐信报6日讯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一直得不到落实。教育部近日专门出台《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严禁体育课时间“兑水”的现象。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难落实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中小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但长期以来,相关规定始终未能引起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重视,学生每天
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一直得不到落实。

  意见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必须开齐并上好体育课。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应排进课表,形成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学生出早操制度。保证体育活动时间校长首责

  意见称,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第一责任人,凡直接参加组织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体育教师、班主任及文化课教师,均应计算工作量。意见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的综合督导内容及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评以及有关的工作评比内容之中,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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