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被索赔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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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6: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广东开阳高速“1·23”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9月6日在恩平人民法院受审,同时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车辆运输单位化州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代表,肇事者除了接受公诉机关刑事指控外,还面临着数十名受害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 2005年1月23日,开阳高速公路大槐路段发生一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当日19时45分左右,由于事发路段一辆故障车停放路边导致其后十余辆汽车慢行或停驶,随后一辆广州开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高海旭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肇事司机高海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被告高海旭因本案于今年3月18日被批准逮捕,在法庭上高海旭称对事发过程全然不记得,但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 开庭审理的除了有对肇事司机的刑事诉讼外,同时还有民事赔偿诉讼。十几位受害人家属坐在原告席上。因为原告众多,法庭不得不在原告席上增加十几张临时坐椅,同时还有数十名受害人及其家属参加旁听。因为原告众多,诉讼答辩时间将长达一天半。据受害人柯某的代理律师朱越勇介绍,因为整个事故伤亡惨重,据了解目前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总数预计接近千万元人民币。至于最终的赔偿金额如何有待法院择日宣判。 (《广州日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