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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解决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中欧达成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7:57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为有效执行2005年6月11日中欧在上海达成的《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谅解备忘录》,本着巩固和发展中欧经贸关系的原则,中国商务部与欧盟委员会经过友好协商,于9月5日在京签署《磋商纪要》,商定采取过渡性灵活措施,妥善解决《备忘录》执行中出现的滞港问题。

  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代表双方签署了纪要。

  根据《磋商纪要》的规定,欧盟将全部放行所有滞港货物,对执行《备忘录》超过2005年协议数量的部分,中欧双方各自承担其签发的许可证数量。实际滞港货物数量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欧方承担部分,欧盟将通过增加2005年备忘录规定的数量解决。中方承担部分,将通过个别品种的调剂来解决。

  薄熙来表示,今年6月中欧双方在上海就纺织品问题达成的协议是科学的、双赢的,之所以出现前一段的滞港问题,主要是因为双方按照各自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一个月内无法启动行政程序。

  薄熙来说,在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上,尽管中方企业是合法成交,且货物多已付款,但中方顾及欧盟进口商和零售商的利益,为减少双方的损失,拟与欧方共同采取合理的措施。

  曼德尔森说,尽管欧中双方在纺织品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暂时的困难,而且谈判十分艰苦,但欧中之间不会有“贸易战”,因为欧中互有所求,双方有广泛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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