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碰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8:28 天津日报 | |||||||||
赵荣君公轩 某天,李某开车上街办事,行至鞍山道南京路交口处左转弯时,被人拦住,称他的车“撞”了别人。李某下车后见对方倒在地上做痛苦状,说已被撞伤,理直气壮地要李赔偿医药费,并称可以“私了”,在场的另两个目击证人当场作证。李见此情景无奈只得掏腰包,付了八百元“私了”。等李开车离开时见被撞的人早已健步如飞了。
警方提醒:“碰瓷”的骗术由来已久,一般都会有被“碰”的人和若干打托的,受害人往往被假相蒙蔽,认为自己理亏。或者怕按照法律途径解决会受到某些处罚(如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便花钱私了,最终被骗。 记者赵荣君通讯员公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