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医疗垃圾追究院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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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赵辉实习生高波涛)昨日市卫生局下发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凡不按相关规定回收处理医疗垃圾的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将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追究院长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同“西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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