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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警官拒绝嫌犯自首 该民警被免职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34 金羊网-新快报

  该民警严重影响公安形象被免职

  新快报讯据《海南特区报》报道,工作时间喝醉酒,警官竟然拒绝嫌犯自首,9月5日,记者从海南省垦区公安局了解到,“醉酒警官”吴坤新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处分。受其牵连,南海派出所和南海分局主要领导也受到了相应处分。

  据海南省垦区公安局政委蓝泽祯介绍,8月22日中午12时,吴与同事在外面应酬时,三人共喝了一瓶28度的白酒。下午1时30分左右,吴坤新回到南海派出所,此时,有媒体记者带来一名1998年抢劫在逃人员莫林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来到南海派出所大门时,该媒体记者拿出相机拍摄,吴坤新此时因醉酒不甚清醒,即上前阻拦拍摄,双方发生纠纷。

  期间,吴坤新掏出警官证和枪证表明他是南海派出所的民警。由于吴坤新酒后神志不清、酒气熏天,言语较混乱,动作有些失态(吴坤新数次朝着投案人员及在场媒体记者掀起衬衣下摆至腹部)。

  由于吴坤新酒后失态的行为极大地引起了投案人员莫林健的反感,莫林健表示不愿意在南海派出所投案。随后,莫林健当即跟随媒体记者离开南海派出所改到定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综合以上调查材料,省垦区公安局认为,吴坤新在工作时间喝酒,酒后与投案人员发生纠纷,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严重地损坏了垦区公安和全省公安的整体形象。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有关规定,海南省垦区公安局决定,将吴坤新调离公安队伍,由定安县热作所党委另行安排工作。定安县热作所党委给予吴坤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相关领导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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