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推问题药品召回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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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2:2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药品,是人人都不愿消费而又不得不消费的“进口品”。那些被怀疑无明显疗效、副作用超过说明书界定范围的药品被称为“问题药品”。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提出:“问题药品”,可否实行召回制。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透露,明年起,北京准备逐步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行药品召回制度。据悉,这将是中国药品业界的首次尝试。
“我国有近8000万残疾人,听力残疾的约占1/3,其中80%是滥用抗生素而引起药物中毒性的耳聋。” 去年,龙胆泻肝丸因含关木通成分被证实伤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禁止关木通入药。然而真正退回的产品还不到售出量的两成,绝大多数经销商并未退回,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几乎听不到什么反馈。据业内人士分析,因为缺乏强制的回收机制,药厂尽管愿意回收药品并退回货款,但若经销商无要求,药厂也不可能通过自律机制自愿收回。 北京市药监局安监处处长丛骆骆表示,目前我国对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数量及程度会采取不同措施。一般有三种:“一是从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二是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此外,如果不良反应特别严重,将直接令其停产。”作者:张金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