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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战单位装备配备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5:31 公安部网站

  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台了《浙江省公安机关一线实战单位及其民警装备配备标准》,文件对公安派出所、治安行动队、特警队、交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及其民警的装备种类和数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装备的配备标准,浙江省公安派出所的装备分为交通工具、通信设备、信息警务装备、勘察取证器材、武器、警械、防护器材、候问室监控器材等十大类,其中民警装备
将按照实战必需且便于随身携带的标准每人一件(套)配发给民警个人。其他的各类一线实战部门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装备的配备。文件要求,一线实战单位装备的必配项目将在“十一五”期间内完成,选配项目由各地确定完成时间;民警装备的必配项目应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选配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内完成。在装备配备时各一线实战部门重点加强电脑等信息警务装备和警械、防暴(弹)头盔等民警个人装备的配备。(金立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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